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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知 | 合肥新康中学高中部关于2023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点击:209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任务,中央和省、市政府出台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为认真做好资助的有关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并将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及评定条件等情况告知你们。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普通高中在校在籍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

2、建档立卡户。(需要上传扶贫手册原件图片至资助系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低保证原件图片至资助系统。)

4.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需要上传证件原件图片至资助系统。)

5.家庭突发变故、重大疾病等其他贫困生。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家长于9月17日前自行打印《安徽省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好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返校后交给班主任审核。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班主任将会通知其扫描二维码进行智慧资助系统申报,申报时必须上传学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所有上传材料将按照政策进行资助系统上传,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注意:以下表格原件见班级群通知。

END

一审|潘宇

二审|江正

三审|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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