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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康中学:落实“十个不得”,规范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5406

119日上午,合肥新康中学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校专职副书记陈晓永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再次学习虞爱华书记调研合肥教育工作讲话精神,进一步解读《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文件规定。


陈晓永副书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作详实PPT课件,对1015日合肥市教育局召开的专题调研会精神进行细致解读。一是强调“学校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尤其是民办寄宿制学校,安全之弦要时刻绷紧,校园安全隐患平时就要做到自查自纠,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希望初、高中学部校长及中层领导要真正做到“围绕清单做减法,严格问责不放松”。三是要求初、高中学部行政例会、班主任会议等对“十不得”要组织再学习、再宣传、严落实,要对照标准做好期中考试成绩分析,深思熟虑恰当组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做好宣传,增强家校共育。


王俊校长要求行政班子成员应领会市委虞爱华书记和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讲话精神,必须落实“十不得”禁令,真正做好“抓规范”、“抓排查”、“抓机制”、“抓考核”和“抓问责”等相关工作。并对近期初中部“跳绳比赛”、高中部“激情跑操”等活动的开展给予肯定。要求学部领导们要从每一位学生身心健康出发,提高课堂效率,做到“减负增效”,实现立德树人目标。


市教育局督学顾明书记最后强调,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底线,也是生命线。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也要把握好提升教学质量和严格管理的“度”。在新的教育生态环境下,校级领导干部们要有新方法、新举措,民办学校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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