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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动态

【食品安全】合肥新康中学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制度

文字:[大][中][小] 2024/11/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俊  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晓永  专职副书记、校食品安全总监

  徐学法  初中部分管校长

  段  方  高中部分管校长

  成  员:龚红卫  初中部教学副校长

  郭  静  校长助理

  初、高中学部及行政后勤相关中层领导、班主任

  2.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线上和线下两个投诉渠道。就餐桌面皆张贴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堂经理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餐厅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两个投诉信箱;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公布线上投诉渠道。具体经办人员信息如下:

  校办负责人:郭静  

  0551-65887991  17356563009  hfxkzx@sina.com  

  分管副校长、校食品安全总监:陈晓永  

  0551-65887992  13966653411  1659248758@qq.com

  食堂经理:王霓  

  17775382232  513538881@qq.com

  3.专人快速回应。结合我校原有各项工作“你呼我应”制度的落实,学校专门安排校长助理郭静主任对问题投诉及相关建议进行登记,并第一时间回应。涉及相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现场处理的,会快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陈晓永、“优芙得”食堂经理王霓及相关人员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告知答复期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初步判断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立即向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包河区教体局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问题立行立改。学校对投诉问题应认真办理,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明确整改时限。要直面问题矛盾,面对面、点对点听取投诉人的问题建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要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服务短板、薄弱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得放任问题蔓延发展。

  5.限时跟踪问效。我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投诉问题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校办和食堂各留存一份,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台账内容包括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处置措施、处置时限、处置人员、投诉人满意度等,并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每周校长会或校务会上进行汇总报告,跟进整改情况。每月调度会上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产生原因等,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制度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日常食品安全管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合肥新康中学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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